【全站唯一、单女主、御兽、甜宠、日常、搞笑】我叫林晨,穿越到全民御兽的蓝星,成为了一只除了可爱一无是处的小熊猫。好在我觉醒了神兽语音包系统,开启语音包就能变强。【吾乃混沌祖熊,至尊神兽血脉,出生便与天齐高!】【洪荒妖兽万千,见本帝兽皆须低眉!】【兽道尽头谁为峰,一见熊霸道成空!】【宿主血脉提升!实力提升!】有了系统,我便打算闲鱼到无敌,却因为被一个爱穿黑丝和套装的御姐给疯狂攻略,从而被迫开启了女神与宠兽的幸福生活。……我叫乔璐,契约了一只小熊猫,别人都认为他平平无奇,但我知道他不简单,因为我能听到他的心声。他超凶得,不仅能力不凡,智力超群,还很man很霸道。他不准男人接近我,并且要求每天晚上跟我睡一起,真叫人吼不住呢!【简介无力,请移步正文!】
秦小风生活在云之岛上,自幼家境殷实,生活一片光明,然而在他大婚之日,本是一件双喜临门的喜事儿却遭遇了可怕的变故。他经历了纷飞的战火,历经了沧桑的巨变,最终成为带领圣之岛域战胜灵域的卓越领袖……主要刺灵团介绍:1.天下第一刺灵团(十分隐秘的团体,不能可直接找到,接任务依靠熟人推荐,是七个刺灵中最强的组织,主要成员包括伏草、力克、落叶、血土、枝乱、枯花、雨雾、飞沙等)2.蓝云阁(高处云深,蓝星)3.王凉(王凉不灭)4.鱼刺(最神秘的刺灵组织,信息不详)5.七星客组织(靖王府御用刺灵)6.鹿角(鹿角至,必见血,鹿三和鹿四)7.穹(正义刺灵,信条,只行不义之刺,第一代首领李安明)
为晓组织成员创作的一系列故事,内含角都飞段篇,蝎迪达拉篇,鼬鬼鲛篇,小南长门篇,带土白绝篇。
末日世界,危机四伏,诸神与诸魔,以及各种各样的生物都复苏,人类该何去何从?是就地毁灭,还是逆境翻盘?新时代vs旧时代,人类不想被奴役了,
她没有想过会在这样一个城市里生活。他亦没有想过会遇到这样一个姑娘。
我叫安夕是一名重生者,重生之前的我被一群怪围殴而死,但是这次不会了,因为我觉醒了一个名叫最强御兽师的养成的什么个东西,(系统:老子不是东西)所以这一世我要脚踩Boss,左右各抱美人走上人生癫疯(当然在女主发现下)。
以女巫创造的“间之石”为钥匙,帝国的人民将以获得更强力量为由,解开了远古时期被封印地下的生物。 它们自称“帝王”将自身的血液挥洒天幕,以诡异的咒术降下猩红之雨,侵蚀整片大陆,它们诅咒所有生物,给予他们不死......成为自帝王的奴隶! 帝国覆灭,这一场浩劫只能由大陆剩余的种族偿还! 仅剩的种族在得到天空之石的庇护下,结成联合军,踏上对抗帝王生物的征途。 而“艾伦”身为帝国人,曾经被他血刃的教导人民救下,与风精灵一族的“薰”结为伙伴,加入联合军,踏上赎罪的道路。 ——我是十恶不赦的罪人,因为杀人者不可能得到原谅,我会在战场浴血奋战,然后等待自己的审判来临。
1v1,双洁,甜宠。前世,凌倾觉得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甚至把她亲手推向别人怀里,万籁俱灰之下,郁郁而终。重活一世,暗自决定不再喜欢那个男人。结果,那男人怎么和说好的不一样……
叶昊自从得到一滴神血后生活大变,修仙,撩妹两不误!(简介无力请移驾正文)
王权在偶然间意外开启玉佩中的伸向系统,他的生活也随之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是女主自己写的小说,自己穿越到里面去了。自己却是女二,于是一步步的逆袭成了女主
【王者荣耀+异界+店铺文】 林玄穿越开了一家‘王者店铺’。 店铺贩卖的东西更让大家所疯狂。 “老板,这蜜果有什么用?” 林北:“补蓝补血的。” “老板,这短剑有啥用?” 林北:“加攻速的的。” 众人齐齐看向一张卡片: “那这个呢?” 林北脸色润红怒吼道: “一刀999,我是你铠爹!” 自此,店铺中总会传出如同吼般的叫声。 “老板!我要买铠爹体验卡!!” “魔铠起,铠爹现!” 千年后,人们不禁还是会想起,被魔铠统治的恐怖。【本作品为架空世界,并不是原有世界观,不要混为一谈】
姐弟恋洛晚还在凡人界时就被许给了小她五岁的楚绪荺。他跌倒了,她把他背在背上;他离开去了修真界,她默默跟在了身后。意气风发的少年笑起来真的能让人不自觉暖了一颗心。她一直在等那一句:晚晚,换我来背你吧。修真奇才少年郎×温婉闺秀
大千世界,辽阔无边。一个神秘的婴儿,身怀圣火降生于偏僻小国。一个倔强的少年,修炼神决湮灭世界丑恶,寻觅无上大道!一部史诗,即将开篇!流金砾石,天降孤霜,千里茫茫,冰封恒古!试看易寻如何闯荡这精彩的大千世界!(简介无力,请移步正文)
一个受尽冷落的少年,却在不经意间崛起,受到正道的背叛从而进入魔道,成为阎罗殿的少主,建立血影,成为绝世强者。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0-17 22:16:51 http://ughefnsd.com/post/8642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