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尊陨落重生,打怪升级历练,重回巅峰,无敌于世
传闻裴家二少薄情冷血,不近人情,却有个心尖上的姑娘,当年,两人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也算是一段佳话。有人说是裴家二少分手后半死不活过,一蹶不振过,也曾为了和好当众下跪过……她说: “我没有和杀人犯沟通的兴趣” “我生过孩子?和谁?” “我到底是谁?”他说: “黎婳,信我!” “我们是有一个孩子!” “婳婳,回来,命都给你!”之前的种种如同枷锁,又如鲠在喉。死而复生的大哥;莫名的身份;突然出现的亲子鉴定……
大陆分崩离析,最浩大的暮宇,这片大陆碎了,这是一场前所未···········
团宠文!穿着马甲的众人and不服就闹事的女主(有脑)冷月,界内差评最多的杀手,但也是唯一一个完单率100%甚至买一送n的良心杀手。而被迫穿越到修仙界后她疯了,这一整个宗门的人怎么整天没事干一样,一直围着她转啊!拜托别搞,谢谢。冷月实在是受不了了,于是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傍晚,她偷偷的下了山。一开始她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宗门太小了,所以其他人都从未听说。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她的大师兄离飞升只差一步之遥。二师兄是九尾狐一族的狐王。三师姐是当朝皇帝的姐姐。就连平日里最闲的小师妹也是妖王的妹妹。而那位她最温柔的师尊,更是连天帝见了都得礼让三分薄面的人。这世界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众人纷纷都穿了马甲,就只有她还在从头开始。
我是相府嫡女沈温澜,我的母亲是外域公主,我的父亲权倾朝野,新帝上任,家族使然,作为嫡女,我必须入宫,却不曾想,这是我一生悲剧的开始
“罪人王玄对少门主不敬,特挖去双眼,废除修为,以儆效尤!”这是那高高在上的宗门少主降下的惩罚,打断了王玄的修行之路,同时也开启了他人生的新篇章。左眼中点缀着漫天星辰,右眼却是尸山血海。随着一步步的登高望远,慢慢掀开了那一抹血色苍穹!
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他们从懵懂的地方青年,经过刻苦的训练,逐渐成长为了一方百姓的守护者。消防兵,和平年代最伟大的人!
林雨穿书了,穿成了年代文里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炮灰,亲姐林雪是原著穿越女主角,有心机有手段,小姑林娇是重生复仇文女主角,上辈子未婚夫被林雪抢走,孤苦一生。这辈子她要夺回一切。知道剧情的林雨表示,你们随意,我只想吃肉! 后来斗的鸡飞狗跳的林雪和林娇看着被首富抱在怀里的林雨傻眼了,原来她才是女主!白手起家霸道护短酷哥男主VS逐渐成长清醒独立美貌女主
穹澜天下系列前传故事,血衣细雪前篇。那一天,父亲缓缓母亲的胸膛拔出刀,鲜血染红了细血的眼睛,从那天起她满眼皆是血腥……“觉得苦便自己含糖,寂寞的时候就晒晒月亮。既然你只有自己,为何不让自己变得快乐?"“你说,我不相信别人。对任何人都充满敌意,是不对的。那你可知道,在没被咬之前,没有羊会天生去害怕狼的。”“人怎么能背弃?即便不得不杀了你,我也不会用你送我的刀……”"我爱上同样孤独的你。心给了你,便再无依靠……""我一直渴望做一个梦。梦里有你,有我,我们就像当初那样。后来,我发觉这梦很痛苦,于是我渴望另一个梦:梦里有你,有我。我的刀随着你的胸膛浮动,慢慢拔出,睁着眼睛看着。看着血喷涌而出,让鲜红进入眼眶,让血水替我流泪……"
理发学徒醉酒后穿越到两百年后的末世,获得了功德系统,只要他积攒一万点功德值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正当他努力积攒功德值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危机来临!
“啊鄞,我选择了在你上学的时候爱你,便不会负你,我等你。”男女主闪婚!婚后变身宠妻狂魔,想着法让老婆注意自己!数额工资卡交给老婆,在学校替老婆教训狗眼看人低的同学!甜爽文
夏威夷是个巨爱恐怖推理游戏的狂热粉,只要是恐怖系列游戏她都是一览无遗,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魂穿到了游戏里,还遇到了志同道合的伙伴…“欢迎来到死亡大富翁,童乐园。”
一场毕业旅行意外将命易瑶及她的老师跟同学卷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什么?这一切并不是意外!
伊莱被传送到魔法世界,成为不朽者。他有无穷无尽的生命,永远不会死。“咦?我没有天赋?然后,我会根据需要训练多长时间,即使需要1000年。这应该足以让我变得强大。“这门手艺难学?然后,我会花几十年的时间研究它。不可能有那么难,对吧?“什么?我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力来获得魂力吗?这可是讨价还价啊!“敌人来了?见鬼,我只会躲一万年。让我们看看他是否能比我活得更久。等他死了我就出来。这是一个不朽者的故事,他首先挣扎着生活在魔法世界中,直到他变得强大到足以屠杀无尽的世界。
神域第一刺客叶言遭遇10大公会围杀。重回10年前,意外获的神级天赋吞噬进化从此以后走上了变态道路,吃吃吃不断进食不断变强。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1-03 08:09:45 http://ughefnsd.com/post/5472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