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星,一颗存在于一片特异宇宙空间的星球,因为在平行的时空中,这颗星球上都有末世,但没有一次是相同的。远古封印破损,巨魔出世,以百丈身躯毁灭城市,视人类如蝼蚁,人族守卫者的出现缓解了局势,却依然不可抵挡它们的脚步,封印接连破除,人类的生存欲加艰难,陈墨穿越回数十年前,他是否能在这末世拯救人族?
黎曼一穿到一本《霸道总裁强制爱》的书里。书中暴虐总裁男主厉封尘,爱上了娇弱小白花女主刘晓晓,强取豪夺、各种虐身虐心。黎曼一被要求拯救女主刘晓晓、让她获得真爱,才能顺利离开。从此,黎曼一作为书中炮灰,开启了每天计划带着女主跑路、帮女主寻找真爱的艰辛之路。厉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古早法制咖文男主的弟弟。只要确保主线剧情不蹦就可以离开,可随着剧情发展,他发现,某炮灰女有些不一样了。单机任务成了联网在线对抗,这下事情变得有趣了。某天,黎曼一成功带着刘晓晓跑路。厉封尘:女人,你就是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能找到你!厉溯:女人,竟然敢带着嫂子逃跑!厉朔:两个嫂子,你们就不能消停点吗!
西戎北狄南侵华夏,前朝不敌被迫南迁。国破山河残,城摧亲人散。但每逢亡国之时,便总有志士能人只手补天,力挽狂澜。铮铮蛮夷铁骑如山洪夹石般袭来,唯有中原军民,宁在雨中高歌死,绝不背手屈膝活。
传闻长白仙人飞升后,留给世间两件宝物,武功秘籍和不老丹,来度化下一位有缘人,怎料,朝廷和江湖都虎视眈眈,世人野心尽露,门派皆为止倾巢而出,山河飘零,鬼夜哭…… 转眼间,七年过去了。 沈云晴,鬼蜮派嫡传弟子,背负扭转江湖命运,探寻七年前旧事真相。 冯楚仁,五大门派之首的明月堂三公子,一袭红衣,人称“玉面红煞”,心机深沉不可测。俩人机缘巧合之下相识相知,却发现身世竟然如此交错,生死存亡之际,命运该何去何从?
猝死在电脑前的死宅赵文,穿越到了以灵力为基础的异世界,第一个遇见的异世界人是一袭黑衣,一柄黑剑的少女。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改变。痛苦与挣扎,相遇与别离,死亡与救赎,这是一部描写异世界人们的作品。
宋辰意外的穿越到一个全民职业者的世界,任何一个身份都会带来特性加成,强者还能觉醒特殊能力。宋辰表示这是他的主场啊,当个愉快的文抄公,名声、财富、能力,轻轻松松,应有尽有啊!简直就是主角模板,躺赢人生啊!可是某位坏女人似乎不这么想,她想要让宋辰的人生更加波澜壮阔,多姿多彩一点。最后的最后让我们大声喊出来:我想当XXX小姐的狗!
沐浅汐在高中的时候恋上了网游,还幻想着是否会在游戏中有一段属于我的奇缘。转眼间我上了大学,属于我的恋爱奇缘悄然而至……萧陌…你到底是谁?会是他吗?
男主前期无限重生和获得系统。后期天下无敌。
赵鸿铭穿越异世,结识太子公主,从此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在不同的世界,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年纪,我都会义无反顾的爱上你,我的白彦”疯批腹黑占有欲强攻×表面老司机,内心小白兔受
[全站唯一!][最新题材创意][无敌]死亡如风,常伴吾身。长路漫漫,唯剑作伴。吾之荣耀,离别已久。明日安在,无人能允。且随疾风前行,身后亦须留心。此剑之势,愈斩愈烈。仁义道德,也是一种奢侈。灭亡之路,短的超乎你的想象。无罪之人,方可安睡。正义,好个冠冕堂皇之词。回首往昔,更进一步。吾虽浪迹天涯,却未迷失本心。我还在寻找回家的路。可久留于一处。我将遵循此道,直至终结。荣耀存于心,而非流于形。吾之初心,永世不忘。这个故事还没有完结。树叶的一生,只是为了归根吧?汝欲赴死,易如反掌。人们一直在往我的剑上撞。我会给你个痛快的!蠢货是无药可治的!想杀我?你可以试试。……托儿索,波比,男枪、劫等等。这本书是写英雄联盟与修仙界的,看你大哥简宇生如何在异界展示联盟魅力!投金票的可以评论区留言,要写哪个英雄,只要金票给够,就没有我写不了的英雄。你懂我意思吧……还有,有金票我就连更,没有我就看心情更,反正还没上架,大不了我就养书,你们懂我意思吧……
曲秋横具有双重人格,某一日,突然进入了无限流世界。别人都对NPC避之不及 ,只有他让众多PC避之不及 。
随笔记录一个平凡女孩20来岁的事情,真实又大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大荒主宰,以乱世为佳华,静仪而动,乱世浮尘,坎坎坷坷又半年,战而动,乱而止。我曾经为光明效力,直到他将我驱逐于外!
陈珩:“我对你的喜欢藏在了玩笑中,藏在了那条必经的夜路,藏在了咱们一起走过的时间里……我想让你知道,宋双双你是我蓄谋已久的欢喜。”话音刚落,她走向他,轻轻拉起他的手 踮起脚尖,在陈珩耳边小声说到“陈珩,你是我错不及防的惊喜”漫天的繁星,暗柔的路灯,还有温存的影子,都见证着只属于他们的幸福……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0-19 20:41:06 http://ughefnsd.com/post/5228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