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甜文,可能略带点虐。 女主和男主都很棒,很般配呢。
一朝穿越,姜禾发现自己天糊开局,娘走的早,爹也没了,怀里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千幸万幸倒霉爹还留下来一间铺子。 于是累死累活打工人姜禾摇身一变成了老板。 撸起袖子咱就是干,斗恶霸,做生意,开连锁店,买良田,养弟弟,手握整个超市物资,咱就是有资本。 "老板娘,这里什么都卖吗?" "那是自然,只要钱到位,我这儿什么都能买到" "嗯……那个,我还缺个媳妇" …… 滚开,男人,只会影响姐搞钱的速度。 "以万两黄金,千亩良田为聘" "亲^3^,你看我怎么样呢?" 要不是这身边一直有人虎视眈眈盯着,想要把她娶回家,她都恨不得飞上天。
十年沧桑轮回,春夏秋冬四季更替只不过是一厢情愿。兜兜转转,沧海桑田,虽已物是人非,回首发现却还是在原点。
宁颜穿越了,还穿成了个仙二代。原本父母恩爱,家庭幸福。可好景不长,父亲意外被夺舍,母亲拼死送走宁颜。昔日幸福已成泡影,宁颜只能努力修炼,不断变强,宁颜发誓,来日她定会报这家破人亡的大仇。......仙路遥遥,宁颜至此踏上了追寻大道的修炼之路。
“你真好看,我很喜欢,你想做我的人吗?”,娇纵的小公主醉酒闯到林书承的聚会,也闯入了男人的心巴~
讲述了,地狱之主地狱修罗,天宗的五大长老追杀,重生后灵魂附身在一名叫星泽的17岁少年身上之后发现,原本的灵魂竟还在还拜他为师
七星岗闹鬼,上清寺镇邪,平静的生活,因为一次迁坟修路而打破,半岛危机岌岌可危。难道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一切早已被安排好的,谁在掌控这一切。
讲诉西元前19世纪时,神明仍未消亡和离开的日子
刘沐就出门上个网,在回过头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人装进了棺材里。我他喵还活着呢!要说他死了吧,魂魄还在,要说他活着吧,身体已经没了生机。人死魂未断,天地否。生死簿上都没了他的名字。没办法,为了不魂飞魄散,只能给地府打工了。老板是孟婆,搭档是无常。坟头少年郎,挖坑埋人强,不知不觉,变成了人间阎罗王。
十七岁的萧怀煜为娶梁伊为妻不择手段,生母身份卑微不受皇帝待见,且身后无母族可以依靠,这样一个没有前途的皇子如何能匹配得上丞相嫡女?既如此那便夺了兄长的储君之位,坐上至高无上的位置,予她最盛大的婚礼,十里红妆,凤冠霞帔,可在后来的岁月中终是将满腔爱意忘却殆尽。丞相声望日隆,为除去此后顾之忧将梁伊母族满门下狱,只待秋后问斩。而当萧怀煜坐稳帝位时是否会被无尽的后悔淹没?大婚时看着眼前男子的深情的眸子,梁伊羞红了脸颊,本以为此后一生能与之白头偕老,生儿育女,如此在这四四方方的宫殿里过完一生也是甘愿的。只是深宫戚戚,帝王无情,在年迈的父母被戴上罪人的枷锁后,在意气风发的兄长沦为阶下囚后,梁伊终是心死。待梦醒后,梁伊该何去何从?“阿煜,愿你我来生不复相见。”“伊伊,我唯望你能岁岁平安。”
【天生美人属性,万人迷,无固定cp,女主可娇可欲可飒的演技派】美女配角们明明占尽各种优势,但最后都落得个凄惨的结局,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烂。只是因为他们是白莲花女主通往成功道路上的垫脚石?焦熙雅她才不做女主的垫脚石呢,美女嘛,要做就要做女主。各类美女翻身农奴把歌唱,黑心白莲花,和渣男她一个也不放过。被有妇之夫诓骗的天才美女画家,被竹马抛弃的美女青梅,为了正派侠士叛逃而落的人人喊打的邪教美人圣女,
全民领主时代,每个开局招募一个兵种,发张资源
云晴身为S洲四大家族之一的云家的唯一继承人,从小就被家族长辈寄予厚望,重点培养。各项技能信手拈来,横扫年轻一辈一众天才,最后带领云家坐稳了S洲四大家族之首的位置。 一朝重生,本以为终于可以体验一把普通人平淡的人生,没想到养育自己十几年的养父母竟是K市首富。 ...... 村里最野的孩子王突然发愤图强摇身一变成为学神,让一众小弟大跌眼镜,纷纷上前询问情况。 小弟:“老大,你家里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啊?说出来大家想想办法。” 云晴欲哭无泪:“如果不好好读书的话,我就要被抓回去继承亿万家业了呜呜呜呜。” 小弟:“...我真的会谢。” 【女主不止一个马甲,各项技能点拉满,一路苏爽,全程无尿点,有感情线,男主前期人设又疯又野的忠犬,后期稳重霸道太子爷】
故事的开始只有那一句“你好,倪好,我是S”在这个故事里,你治愈了我,同时我也在不断的坚定你。S先生,未来我们一起努力。
自从和大佬二婚后大佬想方设法报复苏落苏落本已经是赴死的决心,可是事情的发展好像和预想中不太一样:晋升一线女星?片源接到手软?!对手纷纷开始排队道歉?黑白两道都可以横着走?拜托,老公是黑道大佬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前夫请求再婚,不好意思,下一个。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0-19 20:36:28 http://ughefnsd.com/post/2290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