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一个人的感情都能一帆风顺,年轻的时候谁没爱过几个菜鸟,有些学生时代的故事又何必都一一记得呢,我们不过只是彼此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有些故事改忘就忘,没必要一一回收,我们都不是你妈妈没必要一直把彼此挂在嘴边。夜色的朦胧,那是发生在下夜课后的故事了,一个男生不停的在跟一个女生道歉,或许那个男生做了很对不起她事吧,总之女生说什么也不肯里理那个男孩,说实话,那个男生很帅,可以说是一件艺术品,也看得出那个男生是一个富家公子哥也许花心是必要的,也说不一定是背着女生在外面乱搞了也不一定。
失去了过往的记忆,忘却了自己是谁,只知道,只有不断变得强大,才能不再有遗憾,才能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杀戮是为了找寻公平,强大才能获得安宁,吾身所在,即为雷泽!
重生了。又肥又壮,又懒又花痴,她成了隔壁二狗子都嫌弃的主。什么?还被退婚?特种兵陆秋叶淡然一笑,开启另类种田模式。马匪来袭?兵刺弓弩对战,谁与争锋!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生杀与夺,农家女走上血腥逆袭之路。日子越来越逍遥,什么宅斗宫斗军场斗统统轻松搞定!只是……邻居竟然是皇上私生子,传说中的九皇子,还请了圣旨要赐婚怎么办?纪九司:“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媳妇儿太牛逼,还总想嫁别人怎么办?“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超级进化使命重生。一切都是上天注定,不能屈服,不得反坑。而我——注定是那俯瞰世间的超强至尊!
这世上的人永远是不知足的,没温饱的时候想要充足的食物,衣食无忧的时候想要舒适的住所,然后便是至高的权利绝世的武功,可是并不是每个人生来就是天之骄子。沈慕一直觉得自己和其他兄弟姐妹一样没什么过人之处,他也安于这种平凡。可运命弄人,偏偏他是同辈之中最有天赋的,也因为这傲人的天赋,而渐渐被孤立。所以,沈慕从不因为自己的天赋异禀而骄傲自负。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家族的前辈对他寄予了越来越高的期望,沈慕觉得自己不能辜负长辈的期望,于是愈加努力用功,也因为这样,站在他身边愿意跟他玩跟他说话的人越来越少。沈家是当时江湖上最具威望的家族之一,彼时沈慕是这一代里最具慧根的孩子。在不用练功读书的时候,沈慕常常爬上屋顶摊平了四肢舒适地躺在青瓦上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想着想着嘴角便会不可抑制地扬起微小的弧度。
袁霸天是一个从遥远无与世隔绝的小村子里面出来的人,那个村子叫武山村。村子里面的村民各各都有一身的好武艺。而他更是其中翘楚,看他如何在都市叱咤风云
就在众人的瞩目之中,林浩跃的身体也徐徐飞上天空,在融入了那神一般的躯体之后,他的整个身体也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一开始变得成了火红的状态。这火焰几乎将林浩跃原来的躯体融化,只剩下一点点的意识流。不过在莫老的保护下这意识流竟然没有消散。了最后那火红色的血液状物体竟然重新凝聚成为一个新的林浩跃。一股股空间之力从林浩跃的身体内爆炸而出,同时时间也仿佛定格在了这一刻。人们就觉得几乎一眨眼的功夫,一个崭新的林浩跃被完全凝炼而成。随后林浩跃睁开了双眼,两道如同火焰一般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过。当这目光扫射在太子身上的时候,他感觉到浑身一寒。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表态,恐怕就要死在这里。审时度势,太子还是跪在地上,说道:
上辈子顾蔓就是一个大写的惨剧,青梅竹马的未婚夫被抢走,老公是混混,成天被家暴还生下个白痴儿子。人生如此绝望,直到临死,她才知道这一切的源头,居然是自己的同胞亲姐。再来一世,回到命运初始的地方,面对那个蛇蝎毒姐。顾蔓想,她是把这一切都原样还回去呢,还是加倍还回去?
这部剧本体小说,没有堕胎,没有轮回,没有宿命,没有瞎掰,没有狗血,没有高富帅。以堪称网文届一股清流的畅销书作家苏若的部分亲身经历,加之第一视角,现实与剧本式闪回对切,双线的叙事方式,加之各种段子,台词式的对白情节,讲述了苏若立志要跨越身份的界限与自己明星女友关姝彤相恋。 在这个过程中苏若经历了诸如千里送粥,智斗小姨子等等一系列曲折搞笑的事件,以及各种恩爱日常的甜蜜互怼,终于也让自己和关姝彤的两颗心慢慢靠近。同时作者以部分自己的亲身经历又真实的还原了娱乐圈的百态。常年走背字儿的苏若,也在关姝彤带来的幸运下能够展示自己的才华,而此时的关姝彤却陷入演艺事业的低谷。雅痞的苏若终于做了一个让关姝彤终身难忘的事情,由此也让两个人的感情、事业画上句点。
男主在梦中经历着另一个世界的劫难,梦境千奇百怪,你可以为尊……
你问小说中有哪些情节是真人真事?嗨,多了去了。至于,作者本人是小说中的哪一位?我现在不说,你看着看着就会看出来的。
天还未大亮,东边的山巅抹了几笔鱼肚色。临秋赶在早起的人出门前先一步走出了见水镇的城门,几番回首,却未曾停下脚步,昨儿个夜里,她一夜未合眼,已经盘算好了一打早出门该往何处去。临秋肩上背着行李袋,手中拎着旅行包,像一位准备远游的旅人,把所有的眷恋与旧情都留在见水镇,只带着一颗刻着伤痕的心,一迳地往西北方而去。她一度打算往东北方向走,在文明繁华的世界找一个栖身之所,但一想到思晨和慕雪即将在遥远的东北方展开另一阶段的人生,不觉地打消了念头,于是,她选择了西北方,找寻一片古朴原始的天地,一方心灵的净土。搭上第一班往楚雄市的巴士,蜿蜒的山路一寸一寸地把临秋带离那个躲在连绵山峦中的小镇,带出二十五个寒暑刻画的记忆围城,所有的一切就这样逐渐地远离;幼年时的天真纯洁,青春芳华的梦幻情愁;父母亲恩的山高水长,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如疾风吹过的婚约空谈,如浮云飘散的儿女缠绵,一点一滴地尽付于车轮扬起的尘灰中!临秋从旅行包中掏出一条手帕,靠近鼻尖吸嗅着,淡淡的烟草味直扑胸臆,她屏息着不忍呼吸,怕一用力呼吸,这熟悉的味道就会在空气中散逸。这是大雨滂沱的那一天慕云帮她拭去脸上雨水的手帕,她一直留在身边,舍不得清洗,因为上面留有慕云的味道。出走最大的遗憾,除了对父母的歉意之外,就只有对慕云的不舍了!她不明白是怎样的心理作祟,让她宁可舍弃已经来到门前敲门的幸福,也许是被遗弃的失落斵伤了好强的自尊,而把它强说为令父母蒙羞而出走!这个可笑的理由,竟然可以使她割舍和慕云的一段情,孰是孰非?孰轻孰重?山路两旁旖旎的景色模糊了,湿蒙蒙的,是临秋的眼睛湿了!坐了大半天的车,终于到了楚雄市,这里不是目的地,只是个路过的地方。临秋的出走,并未设定终点站,只有一条往西北方向的路线,她好比一个被放逐的犯人,流放于渺茫的穹苍下,没有落脚的地方,却又处处皆可栖宿。临秋在楚雄市随便吃了点东西,在市区绕了一回,没有特别吸引她的地方,又继续往西北方前进。这次她选择由楚雄北边的水路而行,混杂在观光客中,乘着搭载观光客的小轮,溯着长江的支流而上。客轮在时而缓流,时而急湍的江河上行走,全然新鲜的经验,令人觉得心神畅快。“小姐,第一次搭船吗?”一个三十来岁,皮肤黝黑,身量中等的的男子坐在船尾向临秋搭讪。
我叫颜开,是地府的一名实习鬼差。万万没想到,地府大佬内讧,把地府给玩炸了!我侥幸逃脱,寄身到一个刚刚死去的年轻人身上,等苏醒后才发现,他居然是一位超级富二代,家里还早早为他定下了一位千娇百媚的未婚妻;地位、金钱、美人,一切的一切,都将成为我的了……新书:《我是林正英的僵尸徒弟》上线,欢迎大家支持!
东城青在一个夜晚,追杀一个叫做风吹雨的人,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之斩杀,却发现这只是一个惊天大阴谋的开始,而他也因此陷入了一场巨大的风暴之中,生死难料。
他————————————南庭雲漓上神,她水中仙仙灵上仙。两个人之间是该爱?………………还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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