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剑来这个瑰丽的世界,找一份自我,寻一份个性。
李青穿越了,他成为了神尊的左手,在这人族式微的时代里,他将护卫人族十万年!
在人族之中,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在起源时代,人族经历着一场灭顶之灾,就在文明的火种即将熄灭之时,十个天资绝世的强者自祖地而出,独战万族,扫灭寰宇,杀到万族称尊,是为十尊”。 一名大破灭时代的少年穿越回起源时代,他是否能改变十尊的命运,救人族于末亡之际呢
这是一部关于悬疑推理冒险类的小说,一个女生的死,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公司楼下有个帅哥每天他们下班时都来,已经连续一个月了,几乎全公司的同事都知道他来找谁。众人看着凌凉墨纷纷羡慕,“凉墨,你还没答应他呀?”“是啊凉墨,现在这么帅的男人不好找了,况且他还有钱!”“就是就是!”凌凉墨对于同事的这些话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没给过帅哥好脸色。众人又劝她收敛点,万一哪天把多金帅哥吓跑了,你就抱着镜子哭吧!凌凉墨冷哼一声,说:“和颜悦色也拦不住他跑,爱跑跑呗,我又不稀罕。”众人看着她背后的人倒吸一口凉气。“墨墨,又调皮。”凌凉墨闻声眉头一皱,回头怒吼:“滚!”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好吧,我现在已经是狗了。那…天地,咱能坐下来谈谈不?
一回神,我发现自己已经转生至异世界了, 不是作为普通人类,而是一个珠子再往周围环顾,这里是魔物猖獗,环境也横尸恶 劣我一个普普通通的珠子就是想修炼成人形,他就 非常卖力的为它的主人吞噬各种东西,只要能吞 噬他就不会放过,只要他的主人达到一定的境界, 他就能变成人,他可不想一直都是珠子。但是第一个主人爱炫富,凉凉了吧,第二个主人,这家伙还挺厉害的,家世比第一个还 要强,他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变成的人快乐,没想到 那个挨千刀家伙将他的这个第二个给弄死了, 那个混蛋他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到了第三个这家伙有些疯狂,带着它疯狂的修炼吞噬,报复自 己之前欺负自己的家伙。惹得几大家族合力追杀,将他逼到悬崖边,他看着 那家伙像疯子一样对那些家伙说“如果我没死, 你们可就要小心了。”说完便跳了下去。他和这个第三任主人在悬崖下又是一顿骚操作, 将下面的恶兽,全部吞噬干净,他打了饱嗝。
传说有个封杀榜,从古至今记录着颇多重大事件。为了上榜,颇多人削尖脑袋往上挤,印证了人性的弱点。无论多无敌的神魔妖仙鬼精,在封杀榜前都可能被封杀下线。主角靠着前世“记忆”金手指一步一步升级闯荡,为此主角黄枫在修仙界处处被人追杀……
真理是什么?天下第一魔经就是真理!不服?吸干你!
“沈安,我们就不能重新开始吗?”“对不起。”“翟子航很好,和他在一起,西瓜是没有籽的,苹果是没有皮的,就连递过来的水也是拧开的,他常常开玩笑说我这双手很贵,他说他什么都不在乎,可是我不能什么都不在乎。”“沈安,你就活该一辈子孤独终老。”
19世纪中叶,满清后期,洋人肆虐,贪官横行,备受压迫的农民在中华的南方大地上掀起了史上最浩大的农民起义,星星之火在南方大地上绽放,起义王国并立,奋战十年,然顽固依然强大,星星之火逐渐被扑灭,六十年代,大成国覆灭,大成国世子被迫远走海外,于海岛之上重振王国传承。
何月未出阁时,曾想象过未来的夫君,或是英武高大,或是谦谦君子,每每想起白嫩的脸就泛起了红,全是少女情丝,一丝一缕都弥漫甜腻出了嫁,将何月的梦撕了个粉碎,夫君对她冷谈,没有爱意的温存她心中只觉得受辱。自此,她便与他离了心,过着表面夫妻,膝下无子,那便从远方亲戚中过继一个。直到,自己那个刚结婚便离了心的夫君死在了战场上,棺椁送回家中时,里面只有带着血迹衣服。何月望着那血衣,眼角流下了泪,嗤笑一声“狗东西,走得这么早,算你命不错了"后来,她平静的将他下葬,平静的打理府中事务,平静的度过了自己的短暂余生一睁眼,她却如黄粱一梦,又成了未出阁的首辅家小姐怀着对那个早亡的夫君的怨念,她跑到城外,将背对着她夫君,狠狠踹了一脚李逸在城外带兵,手中握着刀,身上的肃杀气还未收敛,心中盘算着如何向母妃拖延选亲,身后便蹦出一个女子,狠狠踹上了他的背,力道之大,让他都向前踉跄了一步,转过身,却一眼情深,非她不可
无cp 男强文 男主在一次又一次轮回中成长,被割去舌头的院长,肥皂水制成的冰……
假如你带着科技来到北宋末年,你是打算偏安一隅?还是强渡黄河迎回二宗?或者,自立为王,一统天下?科技永远是第一生产力,且看一个宇航员的自我救赎!
夏青青以为自己穿越的是一本替身文,却没想到是一本病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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