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为了降妖,不得不以真龙之身祭阵的蟠龙溯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重生啦?别人重生都是狂拽酷霸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的设定。而他,堂堂一条雄龙!居然重生在了一个凡人少女林云的身上,而且还摊上了一个吊儿郎当不靠谱的师父。林云不由得抹了一把辛酸泪“看来,修道之路是注定不能平坦了!”
传闻他天生拥有一双紫魅眼,只需一眼,便能魅惑人心,取人首级。 传闻他有个变态的规矩:谁要距离他一米之内,便爆体而亡,死无全尸。 传闻他戾气无常,手段残忍杀人于无形,人人惶恐不已的嗜杀成性的罗刹魔鬼。 她一场无厘头穿越,第一相遇见他时却是这样子的。 “娘子,” “娘子,娘子……” 某只狐狸屁颠屁颠跟在某女的身后,很开心地一遍又一遍叫着她。某女始终不不理会。 “娘子……” 某女听的不耐烦的回过头来,朝着某狐狸大吼一声“谁是你家娘子!” 某狐狸巴眨巴眨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望着她,一副好不委屈的模样。 某女奸诈一笑,牵某狐狸就走,她拐了,反正自动上门的。
重生成一只乌鸦,可是没想到周围的皆有翻江倒海,一击碎城之力。不过好在厉羽觉醒了进化系统,杀掉异兽就能变强,肃清异兽山脉,以万物为养分。影鸦,影之统御者,暗影暴君,黑暗主宰。厉羽一步一步走向世界之巅。有人称他为“刺客之神。”也有人认为他是藏在影子里的胆小鬼。甚至有人说他是暴君,屠夫,霍乱一切的根源,传播不详之神。但当厉羽舒展双翅,世界皆被黑暗笼罩,万物歌功颂德,神明也只能瑟瑟发抖。......
是明星,又是特工,正常来说现实会有这种人吗? 反正不管有没有都会有我们主人公--安旭。 茫茫人海中,能够有缘让你看到我的作品,是我的荣幸。 新人作家,笔力不足,请担待。 成为作家一直都是我的梦想,历经摧残,依然改变不了我对小说的热爱。 所以也请热爱我的小说吧!
我喜欢独自一人散步在月光下,喜欢感受着黑胶机复古的声音和静静翻阅着纸质的书籍。似乎我如同蝼蚁般渺小,我永远是无人问津的那一个,我藏在世间万物中,渴望着有人能来寻找我。我如同雨滴,诞生自天空,降落至大地。我多么怀旧的一个人啊,却从未感受过家庭的归属感。
凡人如蝼蚁,凡畜如吃食。众生不得大道,苦苦何求解脱。
一个漂亮的3岁女孩在公园因为被一只小狗所吸引而被一个不能生育的女人抱走养大成人的故事
刚经历“升迁之喜”,成为融创科技有限公司CEO执行总裁的林彦斌,正值人生巅峰。没想到在庆功宴当天喝醉后,竟穿越到1986年,一个钢炼厂普通工人身上。“既来之则安之,既然上天给了我这个机会,这一世我要这世界都因我的到来,而颤抖!”
始于资本,终于资本。七磅的每一磅都是人性的转变,世间又有谁能撑握七磅?
灵气枯竭,修仙者纷纷难觅踪迹,兜兜转转千余年,当世之人只认为修仙,只不过是无聊者的臆想而已。而我,好像遇见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顶流爱豆(苏尘)VS作曲家(明星)|青梅竹马,再续前缘。八年前,她为梦想放弃了他。八年后,他成为顶流爱豆,偷偷去了她的音乐会。本以为,两人此生都不会再有交集。可第二天热搜却告诉他们:你们被锁定了,好好滚去谈恋爱吧。“星星,你就不能勇敢一点吗?”苏尘恨铁不成钢。“星星,我们回家吧。”苏尘牵起她的手,就像年少时一样。
成也人,败也人!末世最强生命体因为模仿人类而霸凌末世!也因为人类七情六欲而败亡。当他降临异世,以人类的姿态重活,他又将如何?拥有生命体的至强天赋、携带着末世异术、古武的他,在一个天骄辈出的大陆,是白骨皑皑?还是美人在怀?
天地之间存在着一种物质,称为‘灵’。 ‘灵’又分‘阳灵’与‘阴灵’。 活物聚‘阳灵’,死物则聚‘阴灵’。 得‘阳灵’者,术士与妖。 得‘阴灵’者,鬼、邪与魔。 术士、鬼、妖、邪、魔,共同主宰着这个世界,这便是‘灵界’。 混乱不堪,弱肉强食的世界。
一位退役的华国战士,一群混迹在凡人里的神仙,为了与敌对势力作斗争,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故事!
林青玉:覃愿安说,爸妈给他取名愿安,是愿他以后平平安安。愿安,愿安,是我害你不安。我以我的灵魂起誓:愿覃愿安下辈子别再遇见林青玉,愿覃愿安下辈子平平安安,幸福安康。覃愿安:啊桐,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啊桐,别放弃我,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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